建議先確認自己的權利是否有效、範圍為何,並以合法方式蒐集並保存侵權證據,再評估侵權成立的可能。之後可依情況選擇發警告函、協商授權、聲請保全或提起訴訟。發函前宜先完成分析,因為不當的侵權警告可能衍生不公平競爭等法律風險。
不宜置之不理,也不宜倉促承認或簽署任何文件。應先確認對方主張的權利是否有效、權利範圍與自己的產品或行為是否相符,並評估可能的抗辯,例如權利無效、不落入權利範圍或有合法使用依據,再決定回函、協商、迴避設計或採取法律行動。
這些是向智慧財產主管機關提出、用來挑戰他人已取得權利的行政程序。專利舉發主張專利有應撤銷的事由;商標異議與評定主張商標註冊違反法定事由。各程序可提出的期間、事由與申請人資格不同,也常與侵權訴訟相互影響,宜一併規劃。
原則上可以。外國申請人通常須委任在臺灣有住所的代理人辦理申請,並可依國際優先權的規定主張優先權日。取得權利後,可在臺灣對侵權行為主張救濟。申請策略宜配合進入市場的時程、產品與品牌規劃。
臺灣設有專業法院審理智慧財產的民事、刑事與行政案件,並有技術審查官等制度協助處理技術爭點。案件的管轄、程序與證據規則與一般案件有所不同,包括秘密保持命令等保護營業秘密的機制。
如您正面臨上述法律問題,建議先整理相關通知、契約、往來訊息、時間經過與希望達成的目標,再與本所聯絡預約諮詢。本所將於了解基本情況並完成利益衝突檢查後,說明可提供的協助、委任範圍及費用。個案結果仍取決於具體事實、證據、適用法律及主管機關或法院之判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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